可能發生的不適用於按比例給假情況

在滿足下述條件情況下可能會導致系統無法正確計算比例給假

舉例來說:

    • 給假週期為曆年制且

      • 給假開始日為到職日後滿六個月給 7 天

      • 滿一年給 8 天

      • 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給 9 天

    • 休假週期: 2022/1/1 ~ 2022/12/31

    • 同仁到職日:  2022/03/01

    • 同仁離職日: 2022/09/02

    • 在九月一號時該員獲得七天休假

    • 在九月二號該員離職時已獲得的休假並不會被收回或是按照比例扣除(即便已有設定按比例給假),這是因為員工恰好在設定的第一個給假日期後離職的緣故,因此系統便會按照設定先給予七天假期。